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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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纪委工作职责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学校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强化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

    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督促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建设“清廉校园”。

    五、监督促进学校党委落实以案促改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六、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对纪检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七、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监察专员及其办公室依据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根据省监委授权,行使监督、调查、处置等国家监察职权。

    一、负责学校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报省纪委监委研究处置。

    四、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五、加强监察官队伍建设和对监察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六、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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