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工作合力,2016年11月24日上午,校党委组织部在行政楼309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第一次会议,就围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分析动态,研究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党委副书记田俊廷主持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校纪委(监察室)等11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田书记对学校近期修订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做了深刻阐释。他指出,《意见》的出台是对原有制度的再修订,是在全党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战略部署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同时也是省委巡视组对我校巡视整改的新要求,是针对我校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当中暴露出的实际问题的应对之举,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是构建我校干部监督工作的新体系,也是对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具体实践。
他强调,我校新制定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有三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体现在“全”,部门比较齐全,党委、纪委、行政等11个主要职能部门均纳入其中;监督内容全,包括干部选拔任用、人事管理、意识形态、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诸多内容;监督对象全,不仅监督党内干部,同时监督党外干部,做到全覆盖;二是体现在“平时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形成平时按季度报告,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的制度;三是主管部门与职能部门相结合,形成党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
最后他希望大家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能认为是“活动”、“一阵风”,简单应付了事;要紧密合作,信息共享,共同合作完成工作,有事及时沟通通报;要严格按制度办事,要树立监督意识,共同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校纪委(监察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保卫部、人事处、教务处、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11个部门组成。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大家表示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职责,不辜负党委信任,努力完成各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