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1-03-31 15:2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校党委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现就节日期间强化作风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扫风尚

清明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主动承担起引领新风尚的责任,自觉遵守公序良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纪律,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清明节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严明纪律规矩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是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是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四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五是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

六是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八是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九是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强化责任追究

各党(总)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规定。学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371-69303619;

监督举报邮箱:jyjw2009@163.com。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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