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领导与中层领导人员廉政谈话的通知
2021-11-10 11:1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校园,按照校党委、校纪委年度工作安排,近期,校领导将召集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中层领导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时间2021年12月15日前。

谈话对象:校领导与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中层领导人员。

谈话形式:集中谈话或个别谈话。

二、谈话提纲

1.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党风政风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切实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不能触碰政治纪律高压线。

4.做到廉洁自律。坚决做到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土特产等;遵守节假日纪律,不铺张浪费,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参与任何形式迷信及赌博活动。

5.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落细;按时高质量完成党委行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7.实际工作中,个人和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全体中层领导人员要正确认识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重要性。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主管校领导,组织好廉政谈话。

2.校领导可参照谈话提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廉政谈话;谈话对象要做好谈话记录,填写《校领导与分管部门领导廉政谈话记录表》(个别谈话由谈话对象填写,集中谈话由谈话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填写)。

3. 2021年12月20日前,谈话对象将《校领导与分管部门领导廉政谈话记录表》纸质材料签字后,报校纪委(行政楼411办公室,联系人:范喆,69303619)。

附: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校领导与分管部门领导人员廉政谈话记录表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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