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持久地开展“圈子文化”整治,决定在全校进行为期1个月的治理“圈子文化”专项排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治理党内关系庸俗化的现象,纯洁党员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促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重点
专项排查工作以治理“酒局圈”为切入点,严格落实《河南省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的规定》,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五类“酒局圈”:以同乡会、老乡会等名义组织的“酒局圈”;以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以同一系统工作为由组织的“酒局圈”;以对口联系、协调工作、解决困难等名义参与关系不清的商人组织的“酒局圈”;以兴趣爱好趋同为由,以球友会、牌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通过严肃查处“酒局圈”问题,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使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最大限度压缩“圈子文化”滋生蔓延的空间。
三、排查方式
专项排查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集中力量解决“酒局圈”突出问题,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党(总)支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坚持、持续推进,坚决遏制“圈子文化”,着力营造领导有威信、干部有激情、群众有信心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各党(总)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要重点排查党员干部中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行为;是否存在经常组织、参与各类“酒局圈”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热衷于拉关系、找门路、套近乎、站队伍,广织关系网络的行为;是否存在投机依靠、趋炎附势,将上级领导当成个人靠山的人身依附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逐项逐条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工作,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不参与“小圈子”,不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承诺书。承诺书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各党(总)支部领导班子要把开展“圈子文化”专项排查作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深刻剖析“圈子文化”产生的根源以及带来的严重危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要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以人划线、在选拔任用干部上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行为;是否存在借助“小圈子”,结利益同盟,搞权钱交易,用公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是否存在通过“小圈子”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小圈子”明争暗斗、争权夺势的行为;是否存在在党校学习培训及毕(结)业后,以同学名义成立联谊会,开展有组织的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小圈子”和商人称兄道弟、江湖义气,经常参加各种私人宴请的行为;是否存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对“圈子文化”现象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自我批评敢找“病灶”,相互批评敢动“真刀”,坚决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通过监督举报发现问题。校纪委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将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公布于众,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酒局圈”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党(总)支部作为专项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巡视整改要求,把专项排查放在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工作之中来谋划部署。要坚持从意识形态和舆论导向入手,扎实开展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培育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标准和程序,坚决斩断圈子利益链条。
(二)坚持以上率下。各党(总)支部“一把手”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党(总)支部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当好表率、树好标杆,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坚决不搞各种“小圈子”,自觉远离各种“小圈子”,自觉与各种“小圈子”作斗争,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人身依附、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没有市场和生存土壤。
(三)把握政策界限。在专项排查中,对“小圈子”的甄别要以是否结成利益集团、是否存在利益寄生和输送为主要衡量标准,要区分长期性和偶然性、相对固定性和人员松散性、依附性和平等性、排他性和社会性等不同特点,与正常的人际交往、社会组织区分开来。
(四)严肃责任追究。校纪委对发现的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所在党(总)支部主体责任。对开展排查工作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地方和单位,对签订承诺书后又参与“小圈子”的党员干部,要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要强化警示教育,从已查处的违纪问题中筛选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营造氛围。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党员干部抵制“圈子文化”承诺书》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