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根据省纪委和高校纪工委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国庆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进行对照检查,通过短信、微信、提醒等方式持续释放“严”的信号,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推进国庆期间风清气正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置违规违纪问题。不违规公款吃喝、相互送礼;不出入私人会所;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不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不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不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接受监督管理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参与各类赌博活动。
三、畅通举报渠道,紧盯节日“四风”问题。校纪委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节日期间设立网络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监督电话:0371--69303619
0371--69303988
举报邮箱: jyjw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