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
2022-01-04 11:57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工作与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人员。

二、考核内容

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人员考核实施办法》中的有关内容。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1.部门自查。各部门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中层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评表》进行自查自评,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填写自评表。

2.考核组测评。考核组考核时对照测评表查阅资料,考核测评,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表(考核组用)》。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及中层领导人员要认真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特色创新工作,及时发现并研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力求实效。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中层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评表》(可在纪委网站下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加分项支撑材料一起于1月15日前交纪委411办公室,联系人:吕昀,电话:69303619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评表.docx

 

                        中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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