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周报(第二十二期)
【学思践悟】
★纪严于法 纪在法前 纪法分开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党章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党员的义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必须突出政党特征、党纪特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章程和规则都比国家法律要严格。别说是一个执政党,就是一个幼儿学校都有校规,公司和社团也都有自己的章程,而在这些内部规则里,绝不会写上不许偷窃、不许抢劫等法律已禁止的行为。学校校规、协会章程比法律更严苛,体现着其组织化制度化程度。很多人都觉得国家标准高于企业标准,实际上“国标”是必须遵守的底线,是强制标准,而企业标准必须要高于“国标”,否则就不会创新。政治组织、社会团体、公司企业的章程、规则,包括普通学校的校规,肯定都是严于国家法律。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纪律必然严于国法,而不能等于国法。国家法律是公民的底线,党的纪律是党员的底线,两者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如果纪法不分,把公民都不能破的法律底线写到执政党的纪律里,党的各级组织、党员都退守到法律底线上,就降低了党员的行为标准,弱化了党作为政治组织的先进性。在实践中,也会导致法在纪前,把违纪当成“小节”,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与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完全吻合,是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从最应该修改、最具备条件、也最具共识的方面入手,重点解决长期以来党规党纪中“纪法混淆”这一突出问题,去除了原来条例中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70多条内容,凡国家法律已经规定的就不再重复规定。同时梳理整合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类,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绝不意味着党员可以不守法,恰恰相反,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党员遵守法律就是题中之义。党纪处分条例重申党章中党员要模范守法的要求,并设专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出规定,从而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机衔接。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使命、受到严格组织约束的公民,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群众守法就行了,党员光守法不行,还得守纪,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来说更是如此。
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纪在法前,比“法在纪前”难度大得多、要求高得多。从“法言法语”到“纪言纪语”,不仅是语境的变化,更是内涵的深化。能不能把纪律挺在前面,反映的是党性强不强、有没有责任担当。只要有坚定的党性立场,办法就比困难多。各级党组织要克服思维惯性和能力不足的危险,敢于执纪、善于执纪,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用“六项纪律”去衡量党员的行为,使广大党员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践行高标准,决不越雷池一步。
【党风政风】
2015年反腐八大亮点
2015年,反腐是中国最具热度的话题,与猛烈反腐风暴相呼应的是一系列落地有声的制度性建设。梳理一年来的反腐行动,八大亮点值得关注。
亮点1:反腐没有休止符
随着京沪“首虎”的落马,全国31个省区市打虎全覆盖。截至12月15日,今年已有郭伯雄、周本顺等20多个省部级以上干部落马。至此,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超过120个,所谓“反腐转段”“一阵风”等论调不攻自破。
反腐不断深入,正风执纪越来越严。据中纪委统计,八项规定出台三年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万余起,处理人数13万余人。今年以来,包括4个省部级干部、283个地厅级干部在内的23951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以来,反腐方向越发清晰,反腐“红利”也越发突出。通过严厉查处减少腐败存量,通过制度建设堵住腐败增量和变量,反腐行动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起到重要作用。
亮点2:明确党纪严于国法
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明确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今年以来,各级纪委通报中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明确信号。中央纪委对河北省原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通报中,首先提到的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今年的重要变化是纪检部门执纪中将纪律挺在前面,明确对党员的要求高于群众。具体思路是靠法律惩治贪腐的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从源头防止腐败滋生。
亮点3:海外追逃成反腐“第二战场”
去年海外“猎狐”行动成效显著,今年中国政府更是积极有效张开“天网”。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截至10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从63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各类外逃人员627个。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62个,逃往境外超过10年的32个。江苏、北京、广东、江西、浙江、河南等地先后有多个“红通人员”落网归案。美国首次向中国遣返的“百个红通人员”之一杨进军,是“中国第一女贪官”杨秀珠的胞弟。
海外追逃已成我国惩治腐败的“第二战场”。中国正在通过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律制度为国际合作创造更多条件,海外不再是逃避司法打击的“避难天堂”。
亮点4:对“团团伙伙”“山头主义”零容忍
今年以来,纪委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审查重点,对“团团伙伙”“山头主义”加大打击力度。
中央纪委通报显示,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因严重违纪被审查,并有“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的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等的违纪通报中都有“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的表述。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今后,“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将难有生存空间。
亮点5:聚焦群众身边“蚊蝇腐败”
今年以来,各级纪委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通报频率显著提高。中央纪委专门督办一批基层干部的典型违纪问题,进一步释放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信号。
“顺吃苹果”、大办婚宴等一些小贪小腐、抓早抓小的问题更多出现在纪委通报中。此外,截留农村低保户“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救灾钱”、冒领已故五保老人“死人钱”、克扣贫困家庭“扶贫款”等民生领域腐败也被大量通报。
群众身边的“蚊蝇腐败”行为小危害大,有的表现出“小官大贪”“腐败窝案”等特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执政党形象。以“打苍蝇”“抓问责”为重点,最终要让群众看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亮点6:对腐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9000多个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因任内连续发生3个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被免去领导职务;云南德宏27个“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
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意味着明哲保身当“老好人”、对下属贪腐苗头熟视无睹的“太平官”不好当了,也让日常的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成为组织生活常态。
亮点7:专项巡视“利剑出鞘”
在去年完成31个省区市中央巡视全覆盖的情况下,今年,中央巡视组加大对中管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探索分行业、分领域专项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的巡视全覆盖。
今年多个省部级国企高管被查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被发现存在违规围标串标等问题,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中远集团一些领导人员在巡视前“顶风”公款旅游、公款打高尔夫球、滥发奖金、到风景区开会等,均被通报处理。
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来看,国企已成腐败高发、易发、多发领域。专项巡视把一大批专业性强、带有行业特点、之前不易发现的腐败问题揭露出来,使巡视工作更加深入,反腐更加高效。
亮点8:纪委“清理门户”自我净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纪检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相继被清理出去,体现了反腐部门不护短、不手软,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
8月,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被立案调查;9月,北京市怀柔区原纪委书记周燕因公款旅游被撤职;12月,山西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严重违纪被“双开”、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纪检监察干部责任重大,解决“灯下黑”问题至关重要。2015年,各地纪检机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主动“清理门户”,从制度上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廉史镜鉴】
曾国藩以廉治家
曾国藩是近代湖湘文化的集大成者,他秉承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信条,把“齐家”摆在突出位置,疏理治家方略,形成了 “尚廉、尚谦、尚劳”三致祥为核心的家教家风,使之世代子孙从中受益,尤其值得后人借鉴。
重俭朴。曾国藩出身农家,俭朴习性跟随他始终。他自己所珍重的,也希望子孙能珍重。他在家书中写道:“居家之道,惟崇俭可以长久。”日常生活中,要求妻子欧阳夫人带领女儿、媳妇每日纺纱若干两,每年须做布鞋若干双;要求新媳妇进门,不管出身何门第,须下厨房熟悉家务;在出行上,要求家人不得借侯府之家摆阔气,“后辈子侄出门宜常走路,不可动用舆马”。据曾国藩小女回忆,她十几岁时随母到两江总督府,下边穿一条缀青边的黄绸裤,裤子的一个青色花边让父亲觉得太繁复、太华贵了,指责她不应该穿这样的裤子,赶快换掉,她赶紧回到房间换了一条没花边的绿裤子。
重力行。曾国藩从不讲究吃,通常每顿饭只有一个菜,时人以曾氏吃饭简单,每食仅菜一品,谐称为“一品宰相”。布袍鞋袜,多系夫人、媳妇所做。30岁时,曾制一件缎马褂,以后每年只在喜庆日穿,珍藏三十年,不曾另行制备。住所尚简,府中仆从少之又少,帷幔等什物质地一律以简约为准。在京城上朝,不坐一品官轿,只坐普通的蓝呢轿子。中年曾有吸烟和下围棋两样嗜好,后来硬是把水烟壶打碎,彻底戒掉了烟瘾。曾国藩后辈力行家教家风,以简养俭,以俭养廉,以廉明志,为世人作出了较好的榜样。
重耕读。曾国藩把“且耕且读”作为立家之基、发家之道。视敛民财、谋名利、扰公差为损家败业之举,要求即使家境宽裕,家人也应勤耕种、好读书,只有自食其力、自求上进,才能力保代代兴旺。一是不置良田美宅。湘军收复南京后,曾国藩听说九弟国荃在家大肆置田建宅,非常生气,在信中以严厉的口吻进行了责备。他说:“良田美宅,来人指摘,弟当三思,不可自是。吾位固高,弟位亦实不卑,吾名固大,弟名亦实不小,而犹沾沾培坟墓以永富贵,谋田庐以贻子孙,岂非过计哉。” 当得知欧阳夫人背地里在娘家置田后,他批评夫人不明大义,“同治五年,欧阳夫人回湘乡建成新居,名曰富厚堂,花了七千串铜钱,对此,曾国藩撰信:“余平生以起屋买田为仕宦之恶习,誓不为之,不料奢靡若此,何颜见人?”此后,曾国藩从未在此住过。二是不许家人以名牟利。同治三年秋,17岁的曾纪鸿要在长沙参加乡试。此时正当金陵克复,曾氏家族如日中天,曾国藩深恐儿子不懂事,在乡试期间依仗家势营私,遂写信告诫家人:“世家子弟门第过盛,万目所瞩……场前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进身之始须自知。”半个月后又再次写信,重申“断不可送条子,致腾物议”。三是不许家人参与地方公事。曾国藩一再告诫家人不干扰公事,并授之与地方官相处之法:“吾家于本县父母官,不必力赞其贤,不可力抵其非,与之相处,宜在若远若近、不亲不疏之间。渠有庆吊,吾家必到。渠有公事,须绅士助力者,吾家不出头,亦不躲避。”盛时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时。不许家人借他的名声牟利,不许家人参与地方公事,告诫子孙自强自立,不尚做官经商,正是他关心爱护家人、替子孙后代着想。
自曾国藩起,曾氏家族代有美才,后辈大多以科研专家、学者教授居多,依凭重俭朴、重力行、重耕读的严谨家风,为世人树立了良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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