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周报(第十三期)
2015-10-10 00:00  

 

【高层声音】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王岐山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王岐山强调,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纪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四种形态”的惩前毖后之义,是为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守住关键“节点”,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拧紧“总开关”,防止思想滑坡。毕竟,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提醒”尚未晚也;而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中,对于触碰纪律红线之后的警告和处罚,亦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劝诫。“四种形态”中所说的“多数和少数”,体现出的恰恰是中央对于党员干部谆谆告诫的耐心和凡腐必反的决心。

    开弓没有回头箭,越往后监督执纪只会越严,党员干部必须读懂“四种形态”中的“治病救人”之意。古人尚能“三省吾身”,今人常出汗、常警醒不是“跌份儿”,反而是祛病健身之“良方”。

【法纪时空】

对高校腐败频发的反思

    出现在高校里的许多腐败问题,令许多人深感意外。有着先进教育理念和知识体系的高校,原本是教书育人、传播文化知识、进行学术研究的神圣殿堂,应成为远离腐败的象牙塔,缘何腐败频发?

  理想信念滑坡、法纪意识淡薄、监督机制滞后,使高校腐败分子在贪腐路上迷失方向,直至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高校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但归根结底还是丧失了党性原则,迷失了前进方向,变成了功利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信奉物质至上、金钱第一,最终抵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

  近些年来,中国的高校均处在大发展时期,摊子越铺越大,掌握的公共资源越来越多,俨然成为一个小社会。在内部监督方面,高校纪检组织工作人员多从高校内部产生,受高校党委领导。换言之,高校纪委很难监督高校领导,监察室、审计处等监督部门,监督制约作用也有限,内部监督很难保障。

  在外部监督方面,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在地方的省属高校,主管部门有时鞭长莫及,而当地教育、财政部门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即使是对省属高校,一些部门也主要只管其经费划拨、报表审核等,至于高校怎么花钱,主要靠高校自主管理,无疑为一些不守规矩的人员打开了方便之门

  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是高校治腐之本

  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必须把任性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高校要以案为鉴,围绕干部选拔、基建后勤、职称评定、招生、领导班子决策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强化廉政风险的排查与防控,健全完善各项内控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要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防止和克服一言堂现象,消除高校腐败的土壤。

  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必然选择。

  一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主要取决于党组织。高校各级党组织和负责人要从根本上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担子挑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像抓业务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既要管事更要管人,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营造高校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违规招生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惩处那些群众反映强烈、不收敛不收手、有违纪违法行为的高校领导干部,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遏制高校腐败蔓延的势头。(来源:纪检监察报)

【廉史镜鉴】

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  

  意谓富裕和显贵,是人们所期望得到的,但不用正当方法得到,那是君子不能接受的。

  儒家承认人有富与贵的欲望,至于如何得到富贵,孔子给出的回答是要走正道,以正当途径获取,固守做人的节操,做到欲而不贪,取舍不苟。这就是说,富与贵不得离道而求,否则就是不仁不义。  

  在孔子看来:儒有不陨获于贫贱,不充诎于富贵。(《礼记·儒行》)意谓儒者不因贫困而丧失志向,不因富贵而丧失节操。还说:不为利疚于回,不以回待人。(《左传·昭公二十年》)意谓不能为了私利而邪行,不能以邪行待人。  

  任国有个人问屋庐子:女色与礼哪样重要?屋庐子说:当然礼重要。那人说:如果以礼去迎亲,就娶不到妻子;不这样就能娶到妻子,那么还必须以礼去迎亲吗?  

  屋庐子无法作答,就到孟子这里求教。  

  孟子听了后,说你这样告诉他:越过东边邻居的墙去搂住人家的姑娘,就得到了妻子,不去搂,就得不到,你还准备去搂吗?(《孟子·告子下》)言外之意是:伦理道德是人的自然禀赋,是第一性的,而爱好美色与追求富贵则是第二性的,后者必须受前者的约束,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有句古语,叫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说桃树李树不向人们打招呼,但人们因为它们的果实而争相趋往,致使树下走出了一条路来。儒家并不阻止人去摘桃摘李,而是要把摘桃摘李的行为纳入伦理规范,为之建立秩序,避免人们为了争抢而出现混乱。  

  追求富贵,人性使然。没有这种追求,社会的发展就没了动力。这是因为,人以满足个人欲求为出发点去追求富贵,客观上会起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因此,对于富贵,问题不是该不该追求,而是该如何追求。遵照仁义道德的约束去追求富贵才是正当之道,如此才能既促进发展,又不至于造成祸乱。能否遵守仁义道德,可以显出君子与小人之别。  

  世间总有那么一些人,欲壑难填,为了获得富贵不择手段,甚至死到临头也不肯作罢。《红楼梦》里的《好了歌》唱道:世人都说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金钱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这些话对我们很有启发。

 

关闭窗口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