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周报(第二十三期)
【国法党纪】
★有国法咋还要这么严的党纪?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两个文件下发以来,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可以说备受关注、意义深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把党纪挺在国法的前面,《条例》的出台,就是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确保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纯洁。
法律是底线 党纪严于国法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去除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充分体现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使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严肃纪律的尺子。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原本就应该是纪严于法,纪律的标准更高。因为法律是底线,党纪应该严于国法,但由于以前的《纪律处理条例》纪法不分,拉低了党纪防线的标准,不按照高标准,反倒按照底线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所以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就存在着偏软、偏宽、偏松的问题,就出现了习近平所讲的纪律的破窗效应现象,另外,一些部门、一些单位所谓塌方式、系统性的腐败,暴露出的就是纪律涣散等问题。
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会有偷懒罪,在现实当中公职人员偷懒,看似不违法,但可能就会违纪,会因为失职渎职造成一些连锁反应和后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条例》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三严三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等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的成果固化,把好的实践成果进一步上升到制度层面,让它稳定下来,为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制度根基、制度保证。
【党风政风】
★中央纪委一次点名通报三省部级干部的“新意”
民心向背面前,我们党“输不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纪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表明纠正“四风”没有可以讨价还价的余地,也不会看人下菜碟。中央纪委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全党全社会都看得见、感受得到。
“今天见证了史上最劲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点名通报!省部级干部最集中!全是班子成员!上榜起步副处级!太震撼了!”
12月21日,中央纪委通报的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如巨石投湖,在舆论场中激起千层浪。一位网友在上述感言中连用5个惊叹号,用力表达“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榜单”上赫然在目的3名省部级干部——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波,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张剑飞,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健,自然是导致舆论激荡的“引力波”。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年以来,大大小小的官员因为“吃了不该吃的饭”、“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拿了不该拿的东西”等被中央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老百姓意识里早已是“家常便饭”。但是,一次通报中就点了3名“大干部”的名,如此这般“头一遭”,还真是给人以“石破天惊”之感。这,是否意味着只要发现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了“四风”,“动辄则咎”就是必然,而且无论职级高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是常态?

仔细分析中央纪委这次通报中的“新意”,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先后4次对2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予以通报曝光。4月28日,曝光8起典型问题;6月17日,专门通报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龙增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月25日,曝光6起典型问题;12月21日,曝光7起问题。
最近的这次通报,在曝光7起问题之后,“强调”部分出现了这么一句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首先要注意,这是全新的表述。过去的通报,常见的措辞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或“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而此次通报明确提出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可以预见,今后的通报,将不局限于是否属于“典型问题”,而且顶风违纪者必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搞了“四风”的党内高级干部,显然也在此列。
其次,“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峻切措辞连续出现在中央纪委的通报中。这是继中秋国庆前夕的通报首次使用这一表述后,中央纪委再度严厉警告无视前车之鉴、时至今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从这一次对7起问题的处理结果来看,3名省部级干部,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结合此前公布的类似案例来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董军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也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从“党内警告”到“党内严重警告”,说明“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绝不是说说、写写而已。
就在中央纪委发出通报的同日,“廉”当选2015年度国内字。八项规定带来了俭以养廉,中央纪委的系列组合拳促进了清正廉明。年度字,既刻印了我们国家一年的记忆,也蕴含着人们对未来的期盼。“廉”——对正风反腐的赞许,对清正廉洁的期许,这也印证了那个并不深奥的道理,“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
从严治党的“严”,民心向背的“向”,都摆在眼前,就要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既不允许党员干部“揣着糊涂装明白”,更不能容忍一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
【廉史镜鉴】
欲而不贪
孔子说:“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
意谓君子为政惠民,不劳民伤财;让民众做事,但并不被怨恨;有欲望,但不贪婪;泰然,但不傲慢;威严,但不凶猛。
这是回答子张问政时讲的话。
作为君子治政的五种美德,“惠而不费”,强调的是为政利民、无费于财的思想;“劳而不怨”,讲的是合理劳民的意思;“泰而不骄”,讲的是待民的一种谦恭态度;“威而不猛”,讲的是虽有威严形象,但能和民的意思。
我们重点看看“欲而不贪”。
孔子对这句话作了如下解释:“欲仁而得仁,又焉贪?”意谓为政者自己如果追求仁德便会得到仁德,又有什么可贪的呢!
孔子的仁学思想,包括两个层面:对人,讲的是爱人利物;对己,讲的是去私慎独。以仁(人)为本,便有了爱他利他的境界,他怎么可能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把国家或他人的财物贪为己有呢!
欲望,人皆有之,包括孔子,关键是要做到“欲而不贪”。
一个卫国人钓到一条鳏鱼,大得装满车子,孔子的孙子子思问:“鳏鱼是很难钓到的,你用什么方法钓到的?”那人说:“我开始下钩的时候,用的是一条小鱼做鱼饵,鳏鱼经过的时候,连看也不看。回来我换了半只小乳猪做鱼饵,鳏鱼就上钩了。”
子思感慨道:“鳏鱼虽然不容易捕获,但因贪图鱼饵而死;士人虽然胸怀治道,却因贪恋禄位而死啊!”(《孔丛子·抗志》)
子思到了齐国,齐王对子思说:“现在诸侯混战,天下纷乱,没有霸主,齐国强大人口众多,我想谋求霸业,您看怎么样?”子思说:“不可以啊,因为您不能去除您的贪利之心。”齐君说:“贪利有什么坏处?”子思说:“水性清纯而泥沙让它浑浊,人性安适而嗜欲使它紊乱。所以能拥有天下的人,一定不是图谋占有天下的人;能得到良好名誉的人,一定不是求取名誉的人。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就能抛弃贪利之心。”这就是说,去掉贪心,也才有可能拥有天下。
在儒家看来,为政成功与否全在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不得民心,自身尚且难保,遑论天下。孔子拈出为政五德,“欲而不贪”最为切直,为政者能够“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功夫尽在“欲而不贪”。政治是公益事业,唯有不贪者能服众,唯有不贪者能得民心,唯有不贪者能致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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