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周报(第四十二期)
2016-07-08 00:00  

 

廉政周报(第四十二期)

【学思践悟】

不同历史时期入党誓词都强调了哪一条?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

党中央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学习党章、成为一名合格党员,就必须牢记入党誓词。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入党誓词的内容并不相同。

我们党诞生以来,就十分注意通过入党宣誓对新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在酃县水口村主持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宣读的入党誓词为“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

抗日战争时期,随着形势的变化,入党誓词也有了变化,其中主要版本为:“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作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

解放战争时期,入党誓词在延用抗日战争时期誓词的同时,有的地方也出现了其它版本。比如,1947 年,中共冀南区党委组织部印制的入党志愿书内,入党誓词内容包括“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等;1948 年,东北局宣传部编印的《共产党员课本》中,收录的入党誓词强调,“执行命令,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永不叛党”等。

1982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了新的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把入党誓词写入党章。

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同,入党誓词也在发展变化。可不难发现,严守党的纪律这一条从未变过。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入党誓词,始终尊崇党章,遵守党纪,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纪法规】

 

 

  

 

 

 

 

 

 

 

 

【廉史镜鉴】

公烛之下不展家书

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因为在他看来,公与私之间不能越雷池半步。微小如烛光,此吏都能做到公私财物之间如泾渭分明,实在令人感叹。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持公去私,民其允怀。”在古人看来,廉与贪之间的界线,就是公与私之间的红线。南宋吕祖谦做地方官时,曾定有如下禁令,不准“以私事差公人出界”,不准以“官钱”为“亲知雇脚船”,是谓不可以私害公。大凡清廉的官员,皆把公私不分看作是极大的耻辱,悚然自惕。

各种腐败现象,本质上都可归结为一个公与私的问题,都是谋私的结果。正如《吕氏春秋》所云:“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所以有人后悔地说:“贪腐之初,大多由公私不分而起,久而久之,必然腐败。殊不知,公权私用一次,就降低一分威信; 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拿一分公款,就留下一个污点。”

古人对公私分明作了阐释,刘劭《卜疑集》“内不愧心,外不负俗,交不为利,仕不谋禄”;张蕴古《大宝箴》“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刘向《说苑·至公篇》“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贷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

忧国不谋身。原诗为:“昔贤多使气,忧国不谋身。目览千载事,心交上古人。”意思是说,过去许多有德才的贤人,凭借着为事业献身的勇气而努力奋斗,他们忧国忧民而不谋自身利益。

公权不私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公权,是公器,是人民赋予的,不属于任何个人,既没有私权更没有特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每名党员干部掌权用权的根本。

执法不徇私。“公与私不并行,情与法不两立”。春秋时期楚国宰相子文的家属中有人犯了法,法官拘捕了他。但听说是宰相家族的人,吓出一身冷汗,赶紧给其赔礼道歉,并把他放了。子文听说后,非常生气,把法官叫来,对他说:“我身为令尹(即宰相)应当带头守法,我的亲戚犯了法,我怎能包庇他呢?你身为司法官却把他放了,这不是要在满朝大臣和全国百姓面前昭示我是个私心极重的人吗?私心极重的人怎么能治理国家呢?”结果,子文的那个亲戚被依法惩处了。

公财不私占。古语云,“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张养浩在《牧民忠告》中说“宁公而贫,不私而富”。人民教育家、教育思想家陶行知,他一生公私分明,为了工作方便,他特意为自己缝制了一件“工作服”:上衣缝了两个口袋,一只袋放公款,一只袋放私款。有一次他去募捐,在归途搭车时钱被偷了,他摸摸口袋,私款一分也没有了;他又摸摸另一个口袋,公款还在。按常人的思维,陶行知完全可以把募捐来的钱拿出来先垫买车票,回到学校后再补上,这也无人知晓,可陶行知公私分明不这样做,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从十几里外步行回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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