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周报(第二十四期)
【党风政风】
★从中纪委六次全会公报看2016年怎么“打虎拍蝇”
1月14日公布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并强调重
点从七个方面部署2016年的反腐工作。
严明党的纪律 完善监督制度
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永远排在第一位。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相互促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要巩固和深化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有企业以及地市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果。党的责任重如泰山。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强化派驻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进省区市纪委实现全面派驻。
落实巡视工作条例 向全覆盖目标迈进
实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全覆盖,内容要更加聚焦,方式要不断创新,作风尤须务实。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纪律为尺子,深化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听取每轮巡视汇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整改情况公开发布、接受监督;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移交的问题要依规依纪处置。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要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越往后执纪越严。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确保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强化不能腐、不想腐。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实践“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执纪监督要用党纪尺子衡量,用纪律语言描述,体现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要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要聚焦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夯实基础工作。配合做好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的廉洁关,把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委领导班子。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国法党纪】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最近,“‘史上最严’官员财产申报”成了各大媒体的头条。 “史上最严”有多严?有的地方房产少报一平米要说明情况,有的地方规定网上理财余额宝等情况也要填写,“与爱人沟通不够”不能作为不实理由……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2015年,有3900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而被取消了提拔资格。在中央纪委,也有9名中央纪委机关局处级领导职务人选和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厅局级领导职务人选被取消了提名考察资格。
这个“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何方神器?咋这么厉害呢?其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我们党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就说说党的请示报告制度。
一九四八年我们党就已确定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
请示报告制度并不是最近才有的新鲜事物,早在一九四八年九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标志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在全党全军最终确定下来。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这其实是在讲党的组织纪律。从过去的经验来看,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
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组织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江西省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某曾因工作调动要迁户口。他生于1963年,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时,他心想:“如果将年龄改小两岁,自己不就可以推迟两年退休了吗?”就把自己的出生年份填成了“1965年”。
虽然“年轻”了两岁,刘某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儿,直到他受到了严厉的党纪处分。
党员干部谎报年龄,有人觉得这是小事儿,其实反映了对党纪的漠视,对组织的不忠诚。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是检验一名党员合格与否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
年龄、财产要如实报告,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问题要不要报告?总书记说:“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消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总书记还说,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不请示不报告,可能就是出问题的前兆
孔子说“游必有方”,可是有些领导干部连这一条都做不到。有的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无消息。有事要找他,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
有的领导干部不知哪来的神通,办了好几个身份证,违规办了因私护照甚至持有外国绿卡,有的有几本港澳通行证,有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根本没给组织上说一声,没把组织当回事!
“对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总书记严肃指出,这些都要查,查出来就要处理,不搞下不为例。领导干部独来独往、天马行空,迟早会出问题。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
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党组织能随时掌握干部的情况,从而更好地管理监督干部,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问题,避免更严重的问题发生。
【廉史镜鉴】
视民如伤
传说上古时代,有一个以善于耕种闻名的人,名叫稷,也叫后稷。那会儿唐尧当政。尧任命稷为“农师”,叫他推行农耕。
据说稷从小就喜爱做农活,常把野生的麦子、谷子、大豆、高粱以及瓜果的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成人以后,对农业上的事儿更加热心,还利用木材和石片,制作一些简单的工具减轻劳动强度。他担任“农师”以后,仍坚持参加劳动指导耕种,大力普及农耕知识,传播好的耕作方法,成绩突出。后来虞舜继承唐尧为领袖,任命稷继续管理农业。人们非常爱戴他,直到他过世许多年以后,还把稷奉为“谷神”,立祠祭祀。
另有传说是关于大禹的。据说尧的时代曾发生过一次特大洪水灾害,受灾面积几乎遍及全国,受灾时间前后延续了二十多年,人民苦不堪言。尧曾特派鲧去治水,治了九年,方法不对,没有成功。舜继位后,又命鲧的儿子禹去治水。禹奔走各地实地调查,发动群众,凿山开渠,大兴水利,一面疏导泄洪,一面救济灾民,经过十三年的艰苦奋斗,才战胜了那场空前绝后的特大洪灾。人们崇敬他,称他为大禹、禹王爷,还立了禹王庙世世代代纪念他。
到了战国时代,儒家的代表人物孟轲也称赞过稷和禹。他在《孟子·离娄》篇中说:“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译成白话是说:禹认为天下有人淹在水里,是由于自己治水任务没有完成,因此害得百姓淹在水里;稷认为天下有人在挨饿,是由于自己工作没做好,因此害得百姓挨饿。他们能够把群众遭受的苦难,看作是自己没有尽职尽责所致,所以他们比自己受淹挨饿还要着急。这种“急群众之所急”的精神,古人就叫做“人溺己溺”或“人饥己饥”。
刊评:“急群众之所急”,要有感同身受的感觉与感情。这种感情不可能凭空而来,必须与群众心连心,心脉相通才可能做到。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话很适用于当今的领导干部。官员如果做到了这些,民则万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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