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要论】
★没有休止符 永远在路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去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汇报后,对当前作风建设形势作出的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慑于压力不敢做的效果比较明显,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自觉性尚未普遍形成;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禁而不绝,搞变通现象较为突出;制度不落实的顽疾仍然没有解决,‘稻草人’现象亟待破解。”
“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防止反弹任务仍然艰巨。
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周年之际,落实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仍须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驰而不息、久久为功。
“四风”问题最容易反弹
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
2015年7月下旬,天津市纪委就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副局级)严重违纪违法案发出通报。
早在2013年12月,石力就因公款大吃大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但仅时隔一个月,便“旧病”复发,连续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或他人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从天津对“心存侥幸”露头就打的例子可以看出,如若没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定决心,没有一把尺子执纪到底的韧劲,没有寸土不让的狠劲,作风顽疾很可能会旧病复发、“四风”很可能会“倒而复生”。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最容易反弹。经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蔓延的态势得到遏制。但是,不良作风的“病原体”并没有根除;一些不正之风因为“不敢”才有所遏制,“不能”“不想”的问题远远没有解决。如果不紧紧抓住,一些已经初步解决的问题很可能死灰复燃。
正风肃纪高压之下,显性“四风”已经大为收敛,然而不正之风的顽固性使其“穿上隐身衣、进入青纱帐”,不断变换形式,伺机反弹回潮,值得警惕。比如,有的楼堂馆所穿上“创业大厦”、“研发中心”等马甲,有的以培训为名行游山玩水之实,有的干部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有的大吃大喝转战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有的送礼和收礼利用礼品册、电子礼品卡等,对此必须及早积极应对、防范。
正党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当下解决作风问题,要像防止疾病复发一样,不舍昼夜、严防死守。
落实仍存“薄弱环节”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一则通报引发舆论热议。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陈文申、校长苏志武、副校长吕志胜等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通报。
据媒体报道,此前教育部还曾分三次通报过8起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另外,从中央对55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反馈中可以看出,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突出,诸如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旅游、公款打高尔夫球、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多次出现。
而从今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月报数据来看,乡科级干部的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仍呈上升趋势。这固然与今年中央纪委向下传导压力,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相关,但也反映出基层纠“四风”形势仍不容乐观。
可见,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少数行业、领域、地方仍然存在顶风违纪问题,落实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之所以出现此类情况,根子在于所在地方、部门或单位的党组织没有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没有把自己摆进去,管党治党不严、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这些问题,亟待通过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挺纪在前来解决。
坚定改进作风的必胜信念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拥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拥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
正是在这样的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作用下,2012年底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持续贯彻落实,我们党切实解决了自身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
从严肃查处、曝光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到将执纪实践写入《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从持续狠抓节点,到倡导优良家风……一系列扎实有力的部署和安排,勾勒出我们党言出必行的认真态度、矢志不渝的坚定信念、一以贯之的顽强意志。
成绩喜人,问题犹存。打赢作风建设这场输不起的斗争,就必须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当前,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日益深入人心,以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把戒尺、挺纪在前,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地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法纪解读】
讲排场比阔气,自己花钱也不行
中共党员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会不会受到党纪处分?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18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明确表示,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所谓“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
上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标准的,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
【廉史镜鉴】
邹君断缨
这是《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讲的一个故事:“邹君好服长缨,左右皆服长缨,缨甚贵。邹君患之,问左右。左右曰:‘君好服,百姓亦多服,是以贵。’君因先自断其缨而出,国中皆不服长缨。君不能下令为百姓服度以禁之,而断缨出以示民,是先戮以莅民也。”
故事说的是,周朝时邹国的君王喜欢戴有长飘带的帽子,他周围的百官也跟着戴起了这种帽子,这一来长飘带的帽子便昂贵得出奇,邹国君王为这件事很忧虑,便问身边的大臣,这种帽子为什么贵得没边?身边的大臣说:“国君喜欢戴这种帽子,是一种无言的倡导,百姓自然纷纷效仿,所以这种帽子的价钱就涨了上去。”邹君听了便首先把帽子的飘带剪掉了,老百姓见国君戴着没有飘带的帽子,大家也就不再热衷于有飘带的帽子了。
国君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禁止老百姓戴什么样的帽子,只有自己先剪掉帽子上的长飘带,给大家做出个样子。这么做虽然国君委屈了自己,却带动了百姓心甘情愿地照着去做。
类似的故事还有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于是全国都穿起紫色衣服,导致五匹素色布抵不上一匹紫色布的价钱。齐桓公听了管仲的建议,自己不穿紫色衣服,并对左右穿紫色衣服的侍从说:“请后退几步,我讨厌紫色染料的气味。”当天侍从官员就没有穿紫色衣服的了,第三天全国就都不穿紫服了。
其实道理再简单不过了,上行下效,历来如此。《列子·说符》卷下记载了一句话:“言美则响美,言恶则响恶;身长则影长,身短则影短。名也者,响也;身也者,影也。是故慎尔言,将有和之;慎尔行,将有随之。”不论好的风尚或坏的风尚,一旦成了国家和民族的普遍行为,不用多问,肯定与“上行下效”有择不开的关系。有些事情,三令五申可能起的作用有限,而身体力行则能做到令行禁止。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言传不如身教”。革命先烈恽代英说:“言语给人的影响如蜻蜓点水,行动给人的影响才能入木三分。”
刊评:“邹君断缨”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易懂而又不易做到的真理,那就是“不许大家做的事情,领导首先不做;号召大家做的事情,领导首先做好”。最有效的动员令是“率先垂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