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
★把握运用“五条体会”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之一
明确内涵 厘清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五条工作体会。这是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边学习思考、边实践感悟的深刻认识。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握运用好“五条体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要把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握思想脉络和理论源流,领会精神实质。学习的过程也是看齐的过程。要着眼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深刻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统一思想、找到差距、强化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一步步向纵深推进。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贯穿在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过程。我们现在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归根结底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出现问题的原因也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决定了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只有把党建设好,党的领导才能坚强有力。推进党的建设,必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治党,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洁自律问题反映最突出,必须坚定不移改进作风、惩治腐败,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的就是增强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明确内涵才能准确把握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党的建设有着丰富的内涵,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不能全口径对接。党不仅要“管”要“治”,还要重在建设。坚持高标准在前,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为引领,使全体党员向着高标准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不能把二者等同起来。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而是要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管全党、治全党。
厘清了关系,也就明确了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纪委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国法党纪】
★漫话六大纪律之——组织纪律
在互联网+时代,微信成为我们社交利器。很多人认为朋友圈是自己的私人空间,可以肆意挥洒,甚至妄议政治。真的如此吗?
近期,河南财专《廉政周报》分期刊发"六大纪律一席谈"系列文章,以漫画、典型案例、处分条例、廉政叮嘱相结合的形式,为广大党员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行为,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好的认清找准纪律的"底线"。
典型案例1
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有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白城市熟悉冷有春的干部,至今记得他的"蛮横"、"霸道"。白城建筑领域的事,别人说话"都不好使",往往由冷有春一语而定。曾经给冷有春开过车的司机张某,给他送上好处费,央求"照顾",冷有春不经组织讨论,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一个电话就将上千万的工程交由其承包。这样的"任性"例子,在他任职期间不在少数。
冷有春沉迷于"霸道总裁"的感觉,到后来,更是思想上脱党,自视为"商人",整日沉迷于"经商之道",以权谋私,严重违纪。
处分条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廉政叮嘱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从思想上脱党到行动上违纪,总有一些党员把纪律当成了儿戏,认为当官就是"人上人",理所应当享受财富和享有特权。冷有春不是个例,他的堕落再次表明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典型案例2
2015年10月18日,焦作市修武县城关镇西关村村民张某到县信访局"省委巡视组接待窗口"递交反映本村党支部书记马某有关问题的举报材料。期间,在县信访局帮忙工作的城关镇党委委员许昭听到有西关村的人反映问题,擅自电话通知西关村党支部书记马某。马某随后找到村民张某劝说,并开车拉其到信访窗口将举报信取回。修武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许昭党内警告处分。
处分条例链接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廉政叮嘱
有些人出于朋友义气或者利益考虑,为违纪违法人员通风报信,这样的"举手之劳",既给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增加了难度,也容易使违纪违法行为更加猖獗,所以"通风报信"看似轻微,处罚力度却相对较重,希望大家不要触犯。
典型案例3
2015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彻查严处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重大意义,汲取教训,举一反三。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属,向部分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市委常委;四川省委彻查了此次党代会之前在南充市有关干部民主推荐中存在的送钱拉票问题,以及相关负责人失职渎职问题,共涉及477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其中,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处分条例链接
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廉政叮嘱
有句成语叫"法不责众",很多人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明知自己的行为错误,但在周围人都这么做时就认为错了也无妨,不会受到追究,但事实真是如此吗?公然违背组织原则,进行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将惩处非组织活动写进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底线意识,切莫随波逐流、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原则,否则不论多少人违纪违法都将一视同仁、严惩不贷。
典型案例4
河南省商务厅驻深圳办事处负责人雷某,于2013年-2014年间多次因私往返香港均未履行报批手续,并且多次在报告个人事项中不如实填报。另外,该办事处的5名同志在因私出国(境)方面存在问题,其中1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1人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被诫勉,2人被通报批评。鉴于雷某因私出国(境)问题严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省商务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其相关处分。
省商务厅党组给予雷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还依据错误性质、情节轻重,给予不如实报告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6名同志、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不如实填报因私出境问题的3名同志通报批评,给予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不如实填报因私出国(境)问题的8名同志诫勉。
处分条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廉政叮嘱
个别党员干部不履行请假手续就随意出入国(边)境,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个人隐私",跟党藏着掖着。这些"不拿组织当回事"的行为,根子就在于党规党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是对纪律惩戒的刚性约束,那些跟党不交心、不交底以及违反"四个服从"要求的党员将难逃党纪处理。
【廉史镜鉴】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原典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春秋】老子《老子·第四十六章》
释义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兼并和掠夺的战争连年不断,给社会生产和百姓生活造成了严重灾难。这是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的时代,连怀胎的母马都要被送上战场,以致产驹于野外。老子分析了战争的起因,认为是统治者贪得无厌、不知足所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意思是,祸患没有比不知足更为严重的了,灾难没有比贪得无厌更为深重的了。为此,他提出“知足常足”的观点,对统治者的无厌欲求发出了强烈抗议和严厉警告。
老子十分推崇“知足”。他认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并称:“知足者富”。司马迁在《史记》中则从反面加以强调:“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古往今来,多少贪夫殉财,就是由于不知足、不知止,跌入罪恶的深渊。
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醒党员干部要谨防“贪欲”之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住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律,不要干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更不能突破党纪法规的底线。而要做到这点,必须经常反躬自问,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不断提高慎权、慎独、慎微、慎友的自觉性。
《老子》中说,“故知足之足,常足矣”,不知足就会纵容贪欲之火,最终会导致欲火燎原、洪流溃坝;《论语》中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手握公权却对牟取非法利益情有独钟,最终后悔终生。
刊评:为官发财,应该两道,领导干部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绝不能私欲膨胀、以权谋私,最终不仅毁了自己、更害了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