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月报
(2021年12月)
【廉政要闻】
★《人民日报》刊发曲孝丽署名文章
《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曲孝丽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强调:“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新的征程上,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锻造永葆生机活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决议》指出:“全党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牢记这个根本问题,就要牢记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回顾党的百年历史,我们党总是围绕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在党的自身建设上不断探索。新的征程上,我们要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要彰显特质,永葆革命性。坚决杜绝承平日久、精神懈怠的心态,把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彻底打消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把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好。纪检监察机关在与各种歪风邪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同时,更要与自身习惯思维、工作差距和作风短板作斗争,不断提升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素质和能力。要强健体质,永葆先进性。把党的自我革命体现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形成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祛除杂质,永葆纯洁性。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在贯通执纪执法上形成新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牢记中国共产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旗帜引领方向,道路决定命运。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根本问题。《决议》把“坚持中国道路”作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一条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奋进新时代,我们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劈波斩浪、一往无前。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对党忠诚。党员干部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性问题上,决不能有丝毫动摇,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治理“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阳奉阴违的“两面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守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最重要的就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要发扬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把革命先烈为之奋斗、为之牺牲的伟大事业奋力推向前进。纪检监察干部要向革命先烈学习,从红色基因中汲取斗争的勇气、担当的情怀、实干的力量,做红色江山的忠诚守护者。
牢记中国共产党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以强烈的宗旨意识守护好人民的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决议》将“坚持人民至上”作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立场,深刻诠释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员干部无论何时何地,一刻都不能脱离群众,要与人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盐同咸、无盐同淡。要察民情,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眼睛向下、脚步向下,经常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善说“土话”、多走“土路”,“身入”基层更要“心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从基层创新实践中找到管用办法,从群众的家常话中悟出大道理。要解民忧,始终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发展的温度、幸福的质感。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执纪执法权,更要多一些谦虚谨慎,树立起谦逊低调、求真务实、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护民利,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纪检监察工作要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以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的实际成效维护民利、赢得民心。(来源:人民日报)
★2021年度十大反腐热词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年末岁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联合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推出2021年度十大反腐热词,回顾年度正风肃纪反腐热点,勾勒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的工作实践。
1.自我革命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坚持自我革命”凝练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党历经百年沧桑更加充满活力,其奥秘就在于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2.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党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这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略,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亮明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打虎”、“拍蝇”、“猎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构筑不想腐的堤坝,打通三者内在联系,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提高觉悟源头治本,使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日益凸显。
3.监督融入“十四五”
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纪委监委的重要责任。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保障。
4.监察官法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后,又一部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立法。监察官法坚持责任法定位,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察权,有利于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5.风腐一体
“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四风”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近年来查处多起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5起为中管干部由风变腐、风腐一体、最终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拘小节,终累大德。党员干部要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注重从小事小节上约束自己,防微杜渐。
6.“一把手”监督
对“一把手”监督是党内监督中的重点、难点,也是必须抓好的“牛鼻子”。2021年6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警示教育以及健全制度规定等,做实做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7.换届纪律
从2021年开始,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陆续进行换届。今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从严禁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方面提出“十个严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五次全会部署和《通知》要求,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一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8.扫黑打“伞”
黑,指黑恶势力,“伞”指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拔“伞”才能断“根”,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找准职责定位,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保护伞”。2021年,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机制化“打伞破网”作出部署。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再次彰显以零容忍态度向“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和“保护伞”亮剑的坚定决心。
9.行贿人“黑名单”
受贿与行贿相伴而生,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因此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要求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并就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进行探索实践,以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
10.粮仓“硕鼠”
粮仓“硕鼠”,指那些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靠粮吃粮”腐败分子。他们严重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严肃查处。2021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粮食购销领域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从严从快查办涉粮腐败问题,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中储粮湖南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重咏,原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等一批粮仓“硕鼠”被查处,释放了全面从严、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警钟长鸣】
★刚提拔就腐败……年轻干部“早节不保”值得警惕
“古人云,三十而立,而我却是三十而坐,坐在冰冷的监狱中,反省自己犯下的罪过”“我挖空心思钻营,却挖了个洞把自己埋了”……一些年轻干部因贪腐落马后如是忏悔。
近期查处曝光的违纪违法案件显示,一些年轻干部刚刚成为单位骨干,或是刚刚走上领导岗位就腐化堕落,在人生和事业成长的黄金期却跌进贪腐的深渊;有的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崩塌,其价值观之错位扭曲,纪法意识之淡薄,令人叹息、发人深省。
1
坏习惯被放大、将“潜规则”带入新岗位、掌握一定权力后飘飘然……刚成为单位骨干或走上领导岗位就腐败
“一般人从工作到腐败会有一个过程,但章翊甚至连过程都没有。”办案人员口中的章翊,1983年出生,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施工单位,后考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政府村镇建设办工作。进入岗位短短5个月,章翊便借用其妻舅身份成立劳务队,精心谋划生财之道。
入职后,章翊发现镇里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大多数项目在招标前已确定具体施工人员,招投标就是走程序。作为负责这项工作的干部,他非但没去堵塞漏洞,反而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2019年4月,章翊接受审查调查,同年9月因犯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和峻丞,28岁出任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青华派出所副所长,其提拔任用未满一年便步入歧途:2018年3月,在没有法律依据、未履行任何审批程序情况下,和峻丞擅自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和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处罚,私自放走吸毒人员张某,收受其1万元“好处费”和一部苹果手机。2019年8月,和峻丞被“双开”。
一段时间以来,像章翊、和峻丞这样,刚刚成为单位骨干或刚走上领导岗位就腐败的案例时有发生。
有的年轻干部精神空虚沾染恶习而不知悔改,终成为走向不归路的“助推器”。为证明自己能赚大钱,中国电信太仓分公司港区分局大客户分部政企销售经理张弛,在完婚次日瞒着家人将所收30万元彩礼全部投入股市,半年后亏损40多万元,并欠下30多万元外债。为了挽损,他先后借钱购买彩票、举债参与网络赌博,结果越赌越大、越赌越输,后又将黑手伸向其主管业务,以骗取、倒卖等方式侵占公司品牌手机902部,价值732万余元。张弛在留置期间忏悔说,从小形成的一些坏习惯,爱赌、撒谎、自负、自控力差、虚荣心强,在进入社会之后被放大,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有的年轻干部身份转变后其行为模式仍停留在之前一些不良行为的惯性中,思想防线形同虚设。“工程项目经常靠吃请和送钱来推动落实,以前我就是这么做的,所以我并不排斥别人给我送钱。”今年9月被开除党籍的江苏省盱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服务中心“85后”副主任沈维超,将其在工程公司上班积累的“经验”带到开发区工作中,不到6年先后12次收受他人钱款共计77万元。
有的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手上掌握一定权力,在“尊重”和“膜拜”面前飘飘然,面对诱惑和考验迅速败下阵来。今年4月,34岁便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人民法院挂职副院长的王永魁被留置,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挂职县法院副院长后,周围人对我的态度明显转变。在赞美和吹捧面前,我感到自己大小也是个领导,凡事要做得有面子。”王永魁开始不断赴宴“交朋友”,为“朋友”办事,走上滥用职权的不归路。
2
游戏充值、归还赌债、迷恋奢侈品……低龄腐败动机多种多样
已经查处的案例显示,一些年轻干部在成长“黄金期”跌入贪腐“危险期”,违纪违法行为时间长、次数多、涉案金额大。
从案发领域和岗位看,挪用类犯罪大多是单位会计和出纳,贿赂类犯罪大多是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干部。如重庆市某医院财务科某收费员利用POS机14个月非法套现27万余元,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街道某下属企业工作人员出纳会计兼于一身,挪用公款3210万元、侵吞公款14万元。
从手段和情节看,一些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相对单一直接,凭借职务便利“广开财路”、快速变现。一些年轻干部较少“迂回”,而是通过造假签字、直接要钱等方式拿到钱款,甚至将单位资金直接转入自己银行账户。少数年轻干部利用高学历、高技能作案,如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中心原干部穆玉龙,将单位收费的二维码篡改为个人支付宝二维码,违规收取辖区机关事业人员补缴的养老保险费60余万元。
从动机看,一些年轻干部疯狂捞金,其动机包括游戏充值、打赏主播、归还赌债、迷恋奢侈品、“仕途”受挫谋“钱途”等。如江苏省太仓市浏河镇某国有控股公司财务负责人印一凡挪用公款用于游戏充值、打赏女主播等个人消费,金额共计174万余元。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朱鸿鹄自视工作能力强,早该被提拔到更高岗位,在“已被边缘化”“仕途无望”的传言中,产生了“政治上无望、经济上弥补”的念头,走上贪腐之路。
3
年轻干部腐败问题,暴露出制度漏洞和监管缺失,以及一些人理想信念崩塌,价值观错位扭曲,纪法意识淡漠
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监管缺位,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年轻干部伺机监守自盗、肆无忌惮。如印一凡利用管理公司财务印章、现金支票、备用现金的便利,采取截留公司现金收入、私自使用公司备用金等方式,挪用公款长达10余年,直至镇财政分局对该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印一凡才主动投案。
一些年轻干部错把贪图享乐当人生目标,错把工作岗位当捞钱工具,错把不良习气当兴趣爱好,最终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
江苏省扬中市新坝镇永平村“90后”联队会计赵宇无意中接触到一款租车APP后,先后租用过奥迪A6、宝马530、丰田霸道等高档轿车。为满足其“豪车梦”,赵宇挪用村小组资金72万元,40余万元用于租车。今年被“双开”的湖北省江陵县熊河镇“80后”党委书记朱作荣在忏悔录中写道:以前都是抽4块5毛钱一包的烟,当上镇长、书记后,非黄鹤楼1916香烟不抽;以前买衣服从来不进专卖店,后来不是名牌衣服不穿。膨胀的贪欲,让他在诱惑面前一败涂地。
一部分被查处的年轻干部不明纪法、无知无畏,甚至违纪违法了还不自知。
广西柳州的“80后”干部周润芝,是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原相关负责人。经营土方生意的覃某和蔡某,为让其项目躲过罚款,通过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原所长曾明军说服周润芝一次次“放水”。2017年底,周润芝、曾明军先后收受二人送予的好处费20万元、18万元。面对这般得来的大额钱财,周润芝内心也有过挣扎,曾明军称:“这些钱都是老板赚取的工程利润,是辛苦付出分得的劳动报酬,又不是贪污国家财产,没什么好担心的。”面对这般荒唐说辞,身为国家干部的周润芝竟深信不疑,党纪国法意识淡薄、面对权力不知敬畏,导致她逐步堕入深渊。
“当时觉得20万就是一箱纸,脑子里一片空白。如果平时加强纪法知识学习,如果我不听信别人的话,如果……”周润芝在被留置期间后悔不已。
刘明鑫,“80后”,2005年4月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财政局工作。因业务能力强,很快担任该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伴随着对工作的日渐熟悉,刘明鑫发现可利用管理上的漏洞为自己捞取利益。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刘明鑫利用职务之便,虚造款项用途,侵吞公款1592.9万元。在供述中,刘明鑫表示他对法律知识缺乏学习,对虚造款项用途、侵吞公款行为的法律后果没有清醒认识。刘明鑫对纪法缺乏敬畏、监守自盗,最终因触犯党纪国法身陷囹圄,付出了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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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之年一批年轻干部走向领导岗位,既要培养选拔好,又要持续教育管理监督好
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接班人和生力军。今年是换届之年,一大批“80后”“90后”甚至“95后”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对于年轻干部,既要培养选拔好,又要持续教育管理监督好。
职务调整期,往往也是思想活跃期。尤其是年轻干部,一路顺风顺水,一朝身处“高位”,容易在恭维奉承下放松警惕,在觥筹交错中迷失自我。崇左市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查处的26名40岁以下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把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作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内容,聚焦年轻干部新入职、新提拔等关键环节,强化廉政教育,督促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自觉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40岁以下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强烈震慑;在严肃查处的同时,针对年轻干部易出问题的行业、岗位,精准把脉、找准症结,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一些年轻干部腐败案件的发生,暴露出相关单位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刘明鑫案发后,扶绥县纪委监委对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卜国光,县财政局副局长林勇、全小庆等5人进行问责,向县财政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针对制度漏洞,制定下发文件规定,层层压实责任。(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廉史镜鉴】
★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1983年1月17日,一声枪响,原广东省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海丰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王仲,被执行死刑。王仲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判处死刑的县委书记,王仲案也被称为中国“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打开窗户,新鲜空气会进来,苍蝇也会飞进来。”改革开放初期,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一些掌握权力的部门和党员干部禁不住利益诱惑,出现了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经济领域中的违法乱纪行为,特别是走私贩私活动异常猖獗。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陈云阅看《信访简报》,一篇名为《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报道让他极为震怒。这篇文章反映,当时很多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有的国家机关、执法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参与走私贩私活动。“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陈云同志在《信访简报》上针对此事的批示,让人们感受到了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勇气和决心。
党的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不能轻易被葬送。邓小平同志强调,“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王仲,天津人,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开始转到地方工作,1976年2月出任海丰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同时兼任打击走私指挥部总指挥。
王仲的腐败,从收受一台电视机开始。在港澳谋生的海丰县人多达30万,改革开放以后,从港澳回来探亲的和申请去港澳的人日益增多。为了能够早日去香港探亲,1979年秋,当地一名广播员给王仲家送了一台17英寸黑白电视机,王仲很快让他如愿以偿。这也是王仲的“第一次”。
尝到甜头的王仲,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大量收受、索取港商的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等物品,甚至将缉私的物资运回自己家中,再转手倒卖。1979年下半年至1981年8月,王仲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的总金额达6.9万元,这个数字在当时相当于一个普通干部100年的工资收入。王仲带头侵吞缉私物资,在海丰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猖獗一时的走私活动得不到有效制止,干部受腐蚀,一些缉私人员甚至执法犯法。海丰县一时成为远近闻名的走私货物交易市场,被称为“远东国际市场”。
对于王仲和海丰县的情况,许多群众写信检举揭发,引起中央重视。陈云多次听取案情汇报,派人亲赴海丰督察,并先后派出100多人次的工作组调查此案。据有关同志回忆,当时有人认为,王仲是个老同志,1947年参加解放军并入党,为党作过一些贡献,应该从轻处理。但当时分管公检法工作的陈云认为,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在一个地区出现如此严重的情况,王仲确实起了非常坏的作用。如果不依照党纪国法进行惩处,对我们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的斗争,对我们的改革开放都很不利。
1983年1月17日,汕头举行1.7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后,王仲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被执行枪决。“当时的反响应该说震动全国,简报一发,报纸一发,全国人民都说这是动真格的了。”1983年10月,陈云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指出:“我们绝大多数党员是不谋私利的,但因谋私利而犯法、犯错误的党员也不是一个很小的数量。从打击经济犯罪以来, 被开除党籍和受党纪处分的人,比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以后全国党员总数还要多一倍多。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予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
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是党中央“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专项斗争的胜利对贯彻落实改革开放政策,保护干部和群众改革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抵制腐朽思想侵蚀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邓小平评价说:“有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就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走。”
“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党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我们党在任何历史时期,对贪污腐败行为始终态度鲜明、严惩不贷。王仲案彰显了改革开放初期中央打击经济犯罪既拍苍蝇也打老虎的决心。党风正、民风正、人心齐,经济建设的发展才有保证和依靠。越是在社会生活条件好,越是在需要锐意改革的时候,党的纪律越是要严上加严、紧上加紧。(来源:方正出版社《纪律从这里来》)